夜間開車,大家最頭痛的事情就是遇到遠光燈一開到底的司機,這種會車時不切換燈光的行為在夜間開車過程中屢見不鮮,刺眼的遠光不僅會晃得眼睛生疼,還嚴重影響視線,其實晚上在市區開車,大多數情況下路面都有不錯的燈光照明,根本沒有必要開遠光燈。而在路面照明不是很理想的路段,遠光燈一開到底更是誘發車禍的重要因素。
然而,不管發生在白天或黑夜的事故,都有相當一部分是不懂得正確使用燈光信號導致的。最常見的例子便是行車時突然變道而不打轉向燈,或是拐彎的同時才將轉向燈打開,使得后面的車輛措手不及。因此,學會正確使用燈光信號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用燈誤區
錯誤一:市區行車長時間開遠光燈
柳先生有一次在一條很小的通道里會車,對方開了遠光燈,讓他根本無法目測兩邊的距離。在數次打遠光燈提示無果的情況下,柳先生只好耐心地等對方通過。可是對方絲毫沒有反應,無奈,他只能下車,請對方先關了遠光燈,讓他先通過,結果發現,這位老兄已緊張得在流汗了———是個技術"夾生"的新手。
不按規定亂用燈光已成為夜間交通的隱患。究其原因,除了個別司機的素質較低外,絕大多數情況下是司機不懂如何正確使用燈光。據了解,現在一些駕校的教學只是用來應付考試的,教練只在學員初次上車前粗略地介紹一下車內的開關,車燈的介紹一般也只涉及轉向燈。因此,一些人即使拿到駕照后也不會正確使用汽車燈光。另外,有很多人以為車燈是越亮越好,認為只要自己的燈光亮了,自己就是安全的。
司機應該如何正確使用遠光燈?在沒有路燈或路燈照明不良的道路上行駛,為了看清道路上較遠距離內的情況,通常情況下使用遠光燈。但會車時如果還開著遠光燈,由于遠光燈光線強烈,且能照到150米以外,就會導致迎面而行的司機的視野出現盲區,看不清道路情況,極易釀成交通事故。另外,霧天最好不要使用遠光燈,由于遠光燈的照射角度容易使光線發生較大的散射,它在霧天的穿透力反而最差;這時最好用近光燈、減慢車速行駛。
錯誤二:霧燈一直開啟
除了長期使用遠光燈在市區行車,正常天氣也將霧燈全開同樣會給其他司機帶來困擾。正常天氣條件下使用霧燈像開遠光燈一樣會使自己前后的車輛行人看不清楚路況,發生事故的幾率大大提高。
作為一名司機,應時刻牢記只要一上路,你就與路上的其他司機及行人組成了一個移動的團隊,當你錯誤地使用燈光,其他人無法看清路況時,就可能處于危險之中,而你也會因此不安全,輕者他人發生事故造成交通堵塞使你不能按時到達目的地,重者直接讓你成為交通事故的一方。千萬不要認為,打開所有的燈,把自己的前面照得很清楚就萬事大吉了。你周圍的人也會看得一清二楚嗎?大家都看得清楚路況才是最重要的,請你換位思考一下吧!
錯誤三:停車、啟動、轉向不打轉向燈
說起轉向燈的正確使用,好象沒有哪個司機不懂。實則不然。好多車輛發生刮碰、追尾事故,起因都是轉向燈使用不當。
怎樣使用轉向燈,交通法規明文規定:機動車起步,駛離停車場,向左變換車道、左轉彎時開左轉向燈;向右轉彎向右變更車道、靠路邊停車時,須開右轉向燈。而且新舊法規都明確轉彎時車輛要提前減速,注意觀望,在有快、慢分道線的公路上左轉彎車輛提前進入快車道,右轉彎車輛進入慢車道,而且要求距轉彎路口 100~30米開轉向燈,給后車發出信號。
有些司機卻無視這些規定,轉彎前不提前減速,不開轉向燈,臨近路口才開轉向燈,來個急剎車便急速轉彎,全不顧后車的車速與司機的應變能力,使后車措手不及。
錯誤四:連閃大燈
在十字路口等待信號燈時,綠燈亮起,有時候會遇到前車不動的情況。也許是新手比較緊張,起步慢,也許是前車駕駛員沒有留意指示燈的變化,在等紅燈時走神了。這時,后車通常都會采取一點措施,給對方一點提示。有人會狂按喇叭,然而這種有些煩躁的催促不僅丟了風度,還可能會起到相反的作用。一些車友火氣一大索性就慢慢開,故意壓住后車,結果大家都吃虧。遇到這種情況時,狂按喇叭顯然不是合適的做法,我們可以用閃大燈的方式代替粗暴的按喇叭。大燈閃一下,通常情況前車就能意識到,如果還沒有動靜就再閃一下,切忌連續閃大燈,這樣對人是不尊重的,容易引起前車駕駛員的逆反情緒。
正確方法
正確一:及時開大燈或霧燈
夏天的時候不時會有滂沱暴雨突襲而來,如果是在白天,天色會一下子變得很暗,加上瓢潑的雨水傾瀉而下,視線變得非常糟糕。此時路上很多車輛紛紛打開大燈和霧燈,這是一種很好的做法,意在提高己車的能見度,提醒別的車輛或過路行人注意。在類似大霧或是大雪的天氣下,如果能見度很低,也建議這樣做,允許的情況下還可適當鳴鳴喇叭,提醒旁車或路人注意。有一些人習慣在大雨中連雙閃燈也打開,這雖然能進一步增加車子的能見度,卻喪失了方向提示的功能(有些車輛已經使用了轉向燈優先),所以除了尾燈亮度不足的車輛外,一般不推薦使用。
正確二:高速路停車開雙閃
在城市馬路邊或是高速公路緊急停車帶上作短暫停留時,越來越多的司機都注意到要打開雙閃警示燈,提醒來往車輛注意,這也是一個很好的習慣,尤其在夜間效果更為明顯。曾經就有因為在高速公路上臨時停車而不開任何燈光信號、不作任何警示標志,被后面疾駛而來的車輛追尾的慘劇發生。
正確三:燈光有損壞及時修
夜里開車,從小路口出大路,比如說左轉出大路,由于光線不夠的原因,從右至左的直行車輛或許很難發現有車駛出。這時有不少司機會閃下大燈或打開雙閃,讓右邊的車輛了解到自己的存在,這樣可以有效降低危險的發生。
偶爾還會遇到這樣的事情:對面來了一束燈光,起先還以為是一輛摩托車,距離接近時才發現是一輛壞了一邊車燈的汽車!剛才要是再靠近一點點就撞上了!這告訴我們,當車輛的燈光有損壞時,一定要及早修復,而且要絕對避免在夜間駕駛燈光不全的汽車上路。
最后,希望大家在開車上路前,一定要搞清楚自己所駕駛車輛的燈光開關,不開燈和亂開燈都是錯誤的駕駛習慣,良好的交通秩序是靠每一位交通參與者來保持的。
知識鏈接 道法中燈光的使用規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對于燈光的使用有以下明確的規定,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將被扣罰1分,所以請司機朋友們正確使用你的車燈。
一、夜間路燈開啟期間,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情況下行駛時,應當開啟前照燈、示廓燈和后位燈。
二、轉彎、變更車道、超車、掉頭、靠邊停車時應當提前100米至50米開啟轉向燈。
三、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向左轉彎時,開啟轉向燈,夜間行駛開啟近光燈。
四、同方向行駛的后車與前車近距離行駛時,不得使用遠光燈。
五、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道路上,夜間會車應當在距相對方向來車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燈,在窄路、窄橋與非機動車會車時應當使用近光燈。
六、機動車在夜間通過急彎、坡路、拱橋、人行橫道或者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時,應當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示意。
七、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故障或者發生交通事故,妨礙交通又難以移動的,應當按照規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車后50米至100米處設置警告標志,夜間還應當同時開啟示廓燈和后位燈。